伊犁州直启动法定程序,对320台10蒸吨每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注销使用登记证
记者3月29日从伊犁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,即日起,伊犁州直启动法定程序,对320台10蒸吨每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注销使用登记证,意味着州直10蒸吨每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攻坚战进入全新阶段,这些小锅炉将退出伊犁人的视线。
为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有效改善州直空气环境质量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及整改措施等要求,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对州直辖区单位的320台10蒸吨每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。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已注销使用登记证的10蒸吨每小时以下燃煤锅炉,锅炉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上述燃煤锅炉实施监督检验、定期检验。若违反以上规定,将依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分别对检验机构、使用单位处以20万元、30万元罚款等处罚。
伊犁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表示,燃煤锅炉整治非常有必要,对大气污染治理是一剂良药。下一步,自治州将按照全覆盖、零容忍的原则,以更大力度、更硬决心、更强举措,深入推进,严防死角,彻底淘汰10蒸吨每小时以下燃煤锅炉。(伊犁新闻网)